大齋期靈修行動(第5週) 《看別人比自己強》



「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」(腓立比書2章3節)


進入「大齋期」或稱為「四旬期」第五周,繼續從上主的話語裡反思自己在「禱告」、「禁食」、「分享」上的學習,如何既是活在地上,也是活出我們在地的使命。

在基督信仰中有一個十分重要的提醒,就是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五章教導有關信徒蒙召的目的:「弟兄們,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,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」(加5:13) 我們蒙召既是恩典,更是得著一個真自由。 然而,這個自由並不是讓人放縱的特權,而是得著一份可以愛人的能力,在人群中,能夠用愛心互相服事。

耶穌基督留給我們的,就是一個俯就卑微的榜樣,在人的中間活出服事鄰舍的自由。 主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兒子,身份地位原與神同等,雖然如此,祂卻沒有如地上的君王一樣要千方百計地去捍衛自己的地位、權柄與財富,反而甘願放棄一切,取了奴僕的形象,選擇被囚於時空的限制,住在人的中間,與我們同行。 祂這一切的限制其實是超越,因為對人的愛,就活出一個不一樣的自由,這是一個謙卑服侍的示範。  

筆者思考的是,我們既然作為主的門徒,清楚知道要效法基督,用上帝的愛去愛我們的鄰舍,這是我們在地上的使命。然而,我們該如何做才能活出這份愛人的自由呢?保羅在腓立比書2章3節給我們一個秘訣:「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」 經文的意思不是說我們總要隱瞞自己的才能,在各項事情上都要說別人比自己優勝,明明自己是長跑冠軍,也假裝不懂跑步,硬說別人比自己更懂,故作謙遜,這其實是虛偽,不是上主的心意。 保羅提醒腓立比信徒要看別人比自己強的原意是:看別人比自己「尊貴」。 這不是能力上的比較,跟人的出生、地位、年紀、貧富無關,是對生命本身的一種尊重。 只有當我們視鄰舍比我們尊貴時,我們便能發出一份由衷的謙卑,愛人才不至虛假。

在愛鄰如己的實踐上,願我們都能以基督的心為心,存心謙卑,看別人比自己「尊貴」,在人群中活出基督的愛,因為我們都有愛人的能力、更有愛人的自由。
 
撰文/ 歐偉民博士 (工業福音團契 總幹事)